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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权公证所需的材料

发布日期:2023年04月07日     浏览次数:284

律师解答

继承权公证所需的材料: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、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,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、申请公证的文书、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、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。

法律依据

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第十八条
  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  (一)自然人的身份证明,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,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  (二)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,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,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;
  (三)申请公证的文书;
  (四)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,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;
  (五)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。
  对于前款第四项、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,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,当事人可以不提交,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。